2021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-新葡萄金国际娱乐

导语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,前往公安机关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,填写《登记申请表》,交验车辆,并提交相关材料

 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,前往公安机关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,填写《登记申请表》,交验车辆,并提交下列材料:

  (一)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;

  (二)购车发票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源证明;

  (三)车辆出厂合格证明。

  【拓展】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?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58条规定:“残疾人机动轮椅车、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,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……”而且此条在该法第三节“非机动车通行规定”章节之中,很明显电动自行车应属于非机动车,这种理解有些片面。电动自行车确应属于非机动车,但属于非机动车范畴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19条对非机动车的定义,有动力装置驱动的其设计最高时速、空车质量、外形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,即必须符合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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